內部稽核與運作機制

內部稽核之組織

  • 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於董事會,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必須經董事會同意。
  • 內部稽核單位配置專任內部稽核人員數位。
  • 內部稽核人員之資格符合法定之適任條件,並持續進修專業知識及技能。
  • 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核與薪酬報酬,需提報至董事長。稽核主管提出後由人力資源部簽報至董事長核定之。
  • 內部稽核人員考核每半年執行一次。

內部稽核之運作

  • 內部稽核人員秉持著超然獨立之精神,以客觀公正之立場,確實執行職務,並盡專業上應有之注意,稽核主管定期於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業務,並列席董事會報告。
  • 內部稽核範圍包括本公司所有單位及子公司。
  • 內部稽核工作主要是依據董事會通過的稽核計畫執行,該稽核計畫乃依據已辨識之風險擬訂,另視需要執行專案稽核,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是否適當及其效果和效率,並作成稽核報告,提供管理階層參考,於法定時限前交付審計委員會查閱。
  • 內部稽核人員與受查單位就查核結果充分溝通,對於查核所發現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據實揭露於稽核報告,由受查單位提交改善計畫,並依照改善計劃預計完成時限進行追蹤,定期作成追蹤報告,依法定時限交付審計委員會查閱。
  • 內部稽核人員覆核各單位所執行的內部控制制度自行檢查,包括檢查該作業是否執行並覆核文件以確保執行的品質,並綜合自行檢查結果,報告董事會。
  • 內部稽核人員於法定時限前,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各項應申報的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