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架構

GRI 2-9, 2-10, 2-11,
GRI 2-13, 2-15, 2-23

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決策團隊,負責監督公司整體營運責任,同時監督管理階層的政策執行成果,以確保健全及有效率董事會運作。董事會依職權及功能設置審計委員會、薪酬報酬委員會、誠信經營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透過組織設置相互監督,並由稽核部於日常執行內部各項查核作業,將查核結果向董事會進行報告。

公司治理架構

註:2024年3月1日繪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