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每季至少召開會議乙次,並得視需要隨時召開。
二、內部稽核主管與審計委員會之單獨溝通:
- 定期性-於審計委員會報告稽核發現及異常事項改善進度,回覆獨立董事所提出的問題,並依其指示加強稽核工作內容,確保內控制度的有效。
- 非定期性-平時利用電話、電子郵件或當面方式,溝通稽核發現內容及如何不斷提升稽核價值,若發現有重大違規情事,立即通知獨立董事。
- 114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日期 溝通內容 溝通結果及公司回應 114.02.26 審計委員會
報告本公司稽核計畫自114年1月至2月之執行情形。 洽悉。 審議本公司113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審議通過後提報董事會。 114.04.09 審計委員會
報告本公司稽核計畫自114年3月之執行情形。 洽悉。 114.05.07 審計委員會
報告本公司稽核計畫114年4月之執行情形。 洽悉。 114.08.06 審計委員會
報告本公司稽核計畫自114年5月至7月之執行情形。 洽悉。 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 審議通過後提報董事會。 114.11.05 審計委員會
報告本公司稽核計畫自114年8月至9月之執行情形。 洽悉。 114.11.05 座談會
稽核工作彙報。 針對整體稽核發現強化內部控制制度及管理。 稽核數位化轉型。 優化管理平台及引進AI稽核新工具。 績效考核。 稽核人員需具備不同的專長與發現問題能力,依據公司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重要法令及因應。 參酌主管機關規定辦理。 114.12.17 審計委員會
報告本公司稽核計畫自114年10月至12月之執行情形。 洽悉。 擬具本公司115年度內部稽核計劃。 審議通過後提報董事會。
三、會計師與審計委員會之單獨溝通:
- 定期性-會計師於查核半年報及年報前後期間,就查核計劃、執行情形及結果與審計委員會進行溝通。
- 非定期性-如有其他營運方面或內控等相關個案需即時進行溝通討論,則視情況安排會議。
- 114年度主要溝通事項摘錄如下表:
日期 項目 溝通內容 公司回應及溝通結果 114.02.26 113年度財務報告 113年度合併及個體財務報告查核結果報告。 報告113年度查核調整項目,並針對部分會計原則、稅務問題進行討論及溝通。 關鍵查核事項 113年度應收帳款之減損評估為關鍵查核事項。 依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精誠集團113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 金管會提升基層員工薪酬新規定,114年股東會應完成公司章程修訂 證劵交易法於113年8月7日公告修正第14條第6項規定上市 (櫃)公司,應於公司章程訂明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配酬勞,金管會亦已發函要求上市(櫃)公司至遲應於 114年股東會依規定完成公司章程之修正。 本公司章程已完成修訂提升基層員工薪酬新規定,經董事會通過後,並於114年5月28日提報股東會討論通過。 非確信服務 113年度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清單。 113年度共委託2案非確信服務給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分別為財務諮詢及風險諮詢。 114.08.06 114年第2季財務報告 114年第2季合併財務報告核閱結果報告。 報告114年第2季核閱調整項目,並針對部分會計帳務進行討論及溝通。 財政部預告修正「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之徵收率」草案 為順應國際稅制趨勢及保障我國課稅權,財政部參酌OECD第二支柱規範及外界意見,擬具「營利事業所得基本稅額之徵收率」草案如下:自114年度起,符合GMT適用門檻之跨國企業集團,其在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適用之AMT徵收率為15%。GMT適用門檻,指跨國企業集團前4個財務會計年度中任2個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全年度收入達7.5億歐元。非屬前點規定之營利事業,其AMT徵收率維持12%。 本公司將依未來基本稅額之徵收率,合規計算繳納基本稅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