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治理架構

GRI 2-9, 2-12, 2-14,
GRI 2-22, 2-23, 2-24

為了落實企業永續發展,精誠集團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擔任永續治理架構最高治理階層,於2020年成立永續推動小組,並於2021年設立永續長一職、由人資長兼任。董事會指派永續長擔任主要永續推動小組領導者,統籌三個工作小組「公司治理組、環境永續組、幸福員工與社會參與組」、負責監督管理專案執行成效,及促進公司各部門推動永續發展事務之協調與合作。2022年8月精誠通過集團「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永續發展事務由董事會負責督導推動情形,永續長將不定期向董事長報告專案進度並每年向董事會報告永續事務推動執行情形。

永續推動小組作為推動永續發展權責單位,依據《永續發展政策》精神,由相關部門主管擔任工作小組領導者,負責工作小組相關重大主題與專案推動及執行,依PDCA循環進行管理,將永續發展策略整合於日常營運中,並落實持續改善與精進的永續精神。每年編製永續報告書時,永續推動小組工作小組協助盤點蒐集權責相關的指標資料,在完成永續報告書編制工作後,由第三方進行確信或保證,經永續長檢視、呈報董事會核准後發行。

為落實企業永續發展並精進永續事務推動執行,永續推動小組於2023年共召開3次會議 (2023/03/21、2023/10/23、2023/11/20),並由永續長不定期向董事長報告專案計畫與進度,再於2023年12月20日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事務推動成果與新年度推動規劃。

永續治理架構
永續推動小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