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治理架構
GRI 2-22, 2-23, 2-24
為了落實企業永續發展,精誠集團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擔任永續治理架構最高治理階層,於2020年成立永續推動小組,並於2021年設立永續長 (Chief Sustainability Officer, CSO) 一職,由人資長兼任。董事長指派永續長擔任永續推動小組主要領導者,統籌公司治理、環境永續、幸福員工與社會參與三個工作小組,監督管理永續推動小組專案執行成效及促進公司各部門推動永續發展事務之協調與合作。2022年8月精誠通過集團「永續發展實務守則」,永續發展事務由董事會負責督導推動情形,永續長將不定期向董事長報告專案進度並每年向董事會報告永續事務推動執行情形。
永續推動小組作為推動永續發展權責單位,依據《永續發展政策》精神,由相關部門主管擔任工作小組領導者,負責工作小組相關重大主題與專案推動及執行,依PDCA循環進行管理,將永續發展策略整合於日常營運中,並落實持續改善與精進的永續精神。為確保永續報告書報導及編製品質,每年依據《永續報告書編製及驗證作業程序》執行編製作業,由永續推動小組統籌報告書編製、下設工作小組協助盤點蒐集權責相關指標資料,經永續推動小組彙整、偕同各部門主管校閱與修訂、以完成永續報告書編製工作,並由獨立第三方進行確信或保證、經永續長檢視再提報董事會核准後發行,藉此強化精誠集團實踐企業永續發展表現和成果的資訊揭露。
為落實企業永續發展並精進永續事務推動執行,永續推動小組於2024年共召開2次全體會議 (2024/9/20、2024/11/26),各工作小組另不定期召開工作會議、並由永續長不定期向董事長報告專案計畫與進度,再於2024年12月17日向董事會報告永續發展事務推動成果與新年度推動規劃。